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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2 我在某位 FB 朋友的動態再度看到她的身影一個43歲婦人的身影,從FB得知,她不在台灣工作了,十年過去,人也真的蒼老了大家都老了,年少輕狂的故事,都成為歷史。

真慶幸自己跟這個人早就沒有什麼瓜葛,萬一拖到現在,也真的蠻可怕的~ 你要說我現實也好,說我以貌取人/有男人的劣根性也行,反正,一切早與我無關。

剛好,我寄了十年回顧的信件給她,也不再有任何動作,很多的是非恩怨,在當時沒有解決,就喪失時效性了~ 漸漸覺得,事後大張旗鼓的反擊,並無法彌補當時的傷害趁著還有記憶時,我努力把這篇文章補滿,詳實記錄當時的狀況及內心的想法,大概就是這樣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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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ih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