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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rol 的照片從來沒有再其他人面前出現過的,這段悲慘的故事我不會隱藏,但當事人的長相卻被我扔到灰燼當中。

當時我認定,外表不是重點,我們要看內在的美好,雖然 Carol 長的真的不怎麼樣,我還是接受了她,把她當個知心好友…

 

當然,後來證明,我只是被玩弄… 但這種事情曝光實在不妥,我也很後悔,如果是這樣的結局,我為何不找個正常一點的小美女或爆乳辣妹交往,搞得我都不知該如何是好,中間的情緒轉折及各種動作,我算是十分低調。

 

誣告騷擾事件發生時,我曾經想把事情鬧大,但一想到她的長相會曝光,我就忍住了… 如果今天是個女神之類的,或是一般正常美女,甚至只是個平凡的女孩,那我還可以衡量利弊得失,選擇是否一戰… 但 Carol ? 真的算了~ 除了必要的澄清與反擊動作外,真的就越低調越好,當中的各種委屈,我也是儘量吞下去,我只希望,她的長相別曝光,個人資訊越少人知道越好,因為,真的很丟臉。

 

十年過去,後來臉書找到的照片,更是驚人,看她卯起來支持同性戀,我突然覺得,好像也有幾分道理,談不上祝福,但她開心就好… 當時她除了有回去找劉某之外,後來更是搞了個已婚的天蠍男,從頭到尾,也就跟我完全無關。 (我簡直完成承認自己失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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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ih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